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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安全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拟强化平台和商家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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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0-23 13:26:5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182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5年11月16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5年11月16日。

这份新规要求网络餐饮平台对新入网商家进行实地资质审查,并确保其经营资质信息真实有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明确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画面需覆盖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过程,否则平台不得为其提供网络交易服务。

在平台责任方面,新规要求平台设置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平台每月线下抽查入网商家的比例不低于5%,确保2年内实现全覆盖。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外卖配送环节,新规要求易腐食品在冷藏温度以上、60℃以下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并对特殊温度要求的食品配送提出了明确的保存措施要求。

此外,新规还细化了处罚标准,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查、未落实“明厨亮灶”要求等行为,设定了五千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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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中国
 标签: 网络餐饮 市场监督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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