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2日正式印发《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30日后正式施行,原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新办法,食品摊贩指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或现场制售的经营者。办法首创"一地一卡"原则,要求每个经营地点办理一个《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有效期为五年。此举既规范了管理,又体现了便民原则。
在准入条件方面,办法要求经营者必须具备基本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保持环境清洁、配备防护设施、用水符合标准、从业人员持健康证等。同时明确列出禁止经营的食品清单,包括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自制乳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备案程序方面,经营者只需提交备案信息采集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预包装食品销售除外),符合要求的发放公示卡。新办法还明确了变更、延续、补办和核销等全流程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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