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11-14 08:30:2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486
核心提示:为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14 截止日期 2025-12-1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公众研提意见,并于2025年12月1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 https://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zfjcjs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的意见”。

三、邮寄信函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的意见”字样。

附件:   《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1月14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案件 经营 市场监管 查处 电子商务 商标 消费者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