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执法人员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避免小错重罚、类案不同罚等“乱罚款”行为发生,省司法厅会同省级相关执法部门梳理企业关注度高、执法频次高,法律法规规定起罚点高的执法事项,经反复研究,起草形成了《贵州省涉企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12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请寄至: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社区花溪大道北段262号万科翡翠滨江A1号楼。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155197192@qq.com。
(三)登录贵州省司法厅官方网站(https://sft.guizhou.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行政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贵州省司法厅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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