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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45号提案的答复函|关于在全省规范预制菜销售市场的提案 (陕市监函〔2025〕7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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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12-03 10:24:21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3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在全省规范预制菜销售市场的提案》(第8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市监函〔2025〕799号
发布日期 2025-12-02 生效日期 2025-12-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陈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规范预制菜销售市场的提案》(第8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并提出要完善标准体系。

一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定义范围。预制菜界定为“以食用农产品等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得添加防腐剂”。强调“预加工”需包含搅拌、腌制、炒制等工艺,仅清洗、分切的净菜不纳入,并排除主食类产品(如速冻面食、方便食品)和中央厨房现制配送的菜肴。明确禁止使用苯甲酸、山梨酸等防腐剂,鼓励采用气调保鲜、高压杀菌等非化学防腐技术。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如净菜、半成品)不纳入监管范围,因其符合餐饮食品安全法规。即食沙拉、速冻面米食品等已执行现有标准的品类不重复监管。

二是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2025年9月,国务院食安办已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加快推进预制菜国家标准制定,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更好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是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2024年12月,我局印发了《陕西省预制菜生产许可指导意见》,要求预制菜生产许可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及其审查细则实施生产许可审查,同时鼓励预制菜生产企业或者协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2025年4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餐饮服务安全综合治理营造放心餐饮消费环境的通知》,在餐饮环节推行“一公开、一承诺”制度,鼓励餐饮商家明示食品原材料、承诺不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省食药安办、省市场局印发了《关于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规范预制菜外卖标识,要求网络平台监督入驻商家在页面明示菜品属性,禁止虚假宣传“现做现卖”。

同时,我局将时刻关注国家层面制定的标准动态和规范性的执法检查制度性文件,按国家标准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加大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绝不会允许产品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对添加剂、配料表造假等行为发生,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查处。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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