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文字解读:《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文字解读:《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21 17:18:30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11
核心提示:《细则》共八十九条,主要内容有总则、许可审查通用要求、餐饮服务的许可审查要求、食品销售的许可审查要求、其他类食品经营的许可审查要求和附则等6个方面。《细则》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细则》共八十九条,主要内容有总则、许可审查通用要求、餐饮服务的许可审查要求、食品销售的许可审查要求、其他类食品经营的许可审查要求和附则等6个方面。《细则》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细则》主要特点:

一是按照审管协同原则细化审查要求。按照审批与监管协同的原则,《细则》吸收采纳了食品经营监管方面2部国家标准的23条要求、总局4个规章或公告的6条要求,将监管方面政策文件对食品经营单位硬件配备的要求纳入许可审查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审批、监管要求的一致性。同时,明确了13条相关用语含义,有助于申请人和审批人员更好地理解相关名称定义、把握相关规定要求。

二是根据基层实际进行探索创新。考虑到基层审批和监管工作实际,充分调研了基层行之有效的做法,《细则》进行了以下创新: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全流程电子化,推广应用电子证书;结合我省集中审批实际,要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人员参加现场核查;与营业执照的“一照多址”衔接,多个地址可分别办理许可;参考食品生产许可,创新性提出,允许现场核查时只通过部分申请项目,并只对核查通过的项目发放许可,解决了申请人因申请时多勾选了项目而未通过核查、只能重新申请的问题。

三是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吸收了7个省份《细则》的17条内容,以提升我省《细则》的可操作性。比如,以经营面积较大的经营项目来确定主体业态;明确经营布局平面图应当标明的具体内容;以制度形式明确鼓励许可部门无偿提供证前指导等。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5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