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推行服务型执法的部署要求、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以及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2022年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一般违法行为减轻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认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qhscjgfgc@163.com
联系电话:0971-8232633
信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79号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
邮政编码:810000
附件:
1.《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
2.《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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