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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5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皖粮仓网函〔20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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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11-17 16:08:18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24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管理,持续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水平,切实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比对工作。
发布单位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皖粮仓网函〔2025〕17号
发布日期 2025-11-17 生效日期 2025-11-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其他
备注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管理,持续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水平,切实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比对工作。

一、比对项目

小麦中不完善粒的测定、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的测定。考核样品由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统一制备,于近期集中发放至参加考核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

二、参加单位

各市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鼓励县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积极参加,不纳入考核评价)。

三、考核要求

(一)检测方法依据

1.小麦中不完善粒的测定:《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 5494-2019);

2.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GB 5009.111-2016)。

(二)检测结果报送

各参加机构应严格按照《2025年安徽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比对作业指导书》(附件1)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检测结果报告单(附件2)以PDF扫描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电子邮箱:anhuilyzj@163.com),同时抄送所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请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检验机构参加比对。对未参加比对的机构,需核实情况并说明原因;对在比对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机构,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检验能力持续提升。

联 系 人:李皖光 余铜童

联系电话:0551-65632300/62870970。

附件:   1.2025年安徽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比对作业指导书

   2.2025年安徽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比对工作检测结果报告单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1月17日

 地区: 安徽 
 标签: 检验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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