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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送中小学分学段营养食谱的通知 (新卫食品函〔202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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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10-31 10:16:0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942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4号)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提升健康水平,结合工作实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营养学专家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分学段营养食谱。现推送供各地参考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新卫食品函〔2025〕29号
发布日期 2025-10-30 生效日期 2025-10-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学会、协会: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4号)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提升健康水平,结合工作实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营养学专家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分学段营养食谱。现推送供各地参考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和时间

(一)执行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及高中阶段学校,实现中小学校校园供餐全覆盖。

(二)执行时间

自2025年10月起执行。各地应结合季节食材供应特点,按春、秋两季或按月制定细化食谱,于每学期开学前完成食谱审定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

二、推送内容及核心要求

本次推送内容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的不同年龄段带量食谱及营养分析,配套《学生带量食谱操作使用手册》,核心包含不同年龄段学生能量和营养素供给量、餐次及食物建议量、食物互换以及食谱烹饪要求等(见附件)。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按照国家任务在重点监测县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工作,提出食谱优化建议。

2.指导学校建立食源性疾病防控流程。

3.组织自治区级营养专家对各地食谱本地化调整提供营养指导,每年开展基层人员营养知识培训不少于1次。

(二)教育部门

1.牵头建立“食谱公示—家长评议—动态调整”闭环机制,通过校园公示栏等渠道每周公示食谱及营养分析数据,每学期收集家长评议意见不少于2次并反馈调整。

2.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每学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营养知识培训。

3.规范校领导陪餐制度,要求陪餐记录包含食材新鲜度、口味适配性、营养均衡性等评价维度,发现问题48小时内处置反馈。

4.各地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生营养食谱试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谱公示完整性、食材用量达标情况、营养供给合规性、学生及家长反馈整改情况等,检查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食谱执行不到位问题,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严格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每学期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企业等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建立中小学校园食品相关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3.加大校园食品抽检力度,组织开展风险交流会商,共享监督执法和监督抽检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同。各地教育部门牵头于2025年10月底前建立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建立问题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

(二)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各地结合地域特色优化食谱,因地制宜,南疆地区可融入核桃、红枣等本地食材,北疆地区可开发特色奶制品菜品,确保食谱营养标准不降低。

(三)加强宣传引导。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学校广泛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培养中小学生不偏食、不挑食的健康饮食习惯。通过家长学校、短视频平台等渠道解读食谱,邀请家长参与食谱审定和食堂监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资金挪用、食材验收不严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席敏毅0991-8560080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乃比江 阿不来提0991-7606013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唐努尔0991-2300987

附件:   1.6-8岁学生秋冬季带量食谱(试行).pdf

   2.6-8岁学生春夏季带量食谱(试行).pdf

   3.9-11岁学生秋冬季带量食谱(试行).pdf

   4.9-11岁学生春夏季带量食谱(试行).pdf

   5.12-14岁(初中)秋冬季带量食谱(试行).pdf

   6.12-14岁(初中)春夏季带量食谱(试行) (1).pdf

   7.15-17岁(高中)秋冬季带量食谱(试行).pdf

   8.15-17岁(高中)春夏季带量食谱(试行).pdf

   9.新疆学生秋冬季一周午餐带量食谱(试行).pdf

   10.新疆学生春夏季一周午餐带量食谱(试行).pdf

   11.学生带量食谱操作使用手册(试行).pdf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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