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23日正式印发新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自2025年10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版《办法》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的认定标准,即固定从业人员不超过5人,且生产加工场所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同时,《办法》严格规定了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类别。
在登记管理方面,《办法》详细规定了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的完整流程。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需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有效期为三年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该证书实行“一坊一址一证”原则,载明生产者基本信息、食品类别等,并需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