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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进口食品更安心!跨境电商召回新规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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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1 14:00: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047
核心提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8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8日。

《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在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或问题时,立即停止销售并主动召回已售食品。同时,企业应委托一家境内企业协助开展召回等相关工作。

跨境电商平台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并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积极配合召回与处置。对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应暂停其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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