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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览尽食品信息!数字标签管理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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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1 13:56:1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743
核心提示: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7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标签要求的公告》,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中数字标签的应用与管理作出进一步规范。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7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标签要求的公告》,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中数字标签的应用与管理作出进一步规范。

数字标签是指借助数字化技术呈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其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强制标示事项的规定,不得包含广告、营销等非标签信息。

公告明确,数字标签应做到界面清晰、内容易读,不得设置弹窗、飘窗等干扰元素影响正常浏览。鼓励食品生产者将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其他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提升使用便利性。

在信息真实性方面,数字标签展示内容必须客观、准确,不得篡改。所有内容修改应当记录时间、修改事项及责任人,确保修改可追溯。对于因实体标签版面限制无法完整标注的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食用方法、产品追溯及营养信息等,可通过数字标签补充展示,食品生产者须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针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数字标签所展示信息应与其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

此外,公告还明确,如通过数字标签展示完整生产地址,实体标签上可仅标注生产者名称和县级行政区,如“某某企业(某县)”,以简化版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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