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国务院食安委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要求全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员工主动举报问题,实现"早发现、早处置"。
明确四类举报重点
意见要求企业重点受理四类隐患报告:一是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等行为;二是设备不达标、原料变质等物的隐患;三是环境卫生不达标、有害生物防控缺失等问题;四是管理制度漏洞,如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等。举报范围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2025年底前率先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企业等重点领域实施。
双轨举报保障实效
员工可通过企业指定渠道内部举报,也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反映。企业需建立核查整改闭环,对查实隐患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重大隐患举报应重奖。市场监管部门将同步跟进外部举报处置,形成内外协同监管合力。
刚性约束+柔性激励
该机制将纳入食品安全考核,通过"三书一函"等工具强化落实。同时鼓励企业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工会参与保障举报人权益。此举通过调动"内部人"监督力量,有望破解食品安全"发现难"问题,推动社会共治迈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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