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食品生产许可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近期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该《办法》明确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权限。其中,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等高风险品种由自治区级负责;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由设区市负责;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糕点等一般食品则由县级部门负责,实现了清晰的分级管理。
《办法》特别强调了现场核查的要求。不仅首次申请、重大变更需核查,对于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17类特定食品,即使是申请延续且生产条件未变,也必须进行现场核查,体现了对重点品类从严监管的原则。
此外,《办法》还规范了核查组的组成。针对中高风险品种,核查组需由3人组成,并引入异地监管人员担任组长,以确保审查的公正性与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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