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5〕8 号),旨在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强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和管理。这一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动物检疫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对动物检疫证明类型和标志样式进行了重大调整。
- 动物检疫证明类型优化
新规将原有的产品 A 证和产品 B 证整合为 “产品证”,形成了 “动物 A 证、动物 B 证、产品证” 的新型检疫证明体系。其中,动物 A 证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运输动物;动物 B 证适用于省内调运动物;产品证则针对动物产品。这一分类方式更加清晰合理,有助于提升检疫工作效率和监管的精准度。
- 动物检疫标志样式更新
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新版动物检疫标志正式启用;2026 年 1 月 1 日起,旧版动物检疫标志停止使用,同时不再使用粘贴在动物产品包装上的小标签。新版动物检疫标志在设计上更加注重防伪性和耐用性,有效解决了旧版标志遇水脱落、易被伪造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
- 动物检疫证明样式与制作标准化
新规对动物检疫证明的样式、规格、编码和制作等要求进行了统一规范。新版动物检疫证明的防伪功能主要通过二维码实现,扫描二维码可获取相关检疫信息和检疫证明查验网址,极大地增强了证明的防伪能力和便捷性。
- 加快推进无纸化出证
新规着重强调全面推行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工作。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明后,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检疫证明。这一举措顺应了数字化转型的趋势,将显著提升检疫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时增强监管的透明度和便捷性。
-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农业农村部要求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转让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以及持有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让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需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及时发现并收集违法违规线索,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
此次农业农村部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调整,对于规范动物生产、调运、屠宰全流程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从业者和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新规实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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