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自治区立法条例关于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草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及其说明登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时联系。
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2日
电子邮箱:fgw202409@163.com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草案)》及其说明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及其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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