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与适当,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杨海鹏
联系电话:0471-5301210
传真:0471-5301280
电子邮箱:nmgsftjdc@163.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06月24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