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修定了《上海市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征询意见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月13日。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来信或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139号310室 市疾控局公共卫生监督处
邮编:200125
联系方式:33976468
邮箱:gongweijianduchu@wsjkw.sh.gov.cn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1月9日
相关附件
饮用水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