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1日发布公告,就《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管理工作,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
本次修订明确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四川省范围内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照执行。办法严格限定了标准的制定范围,规定仅限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包括其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及特定的检验方法标准,旨在保护和规范独具四川特色的食品产业发展。
在标准制定程序上,新办法体现了科学与民主的原则。草案明确,标准制定需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依据,并遵循一套严谨的流程:从立项征集、委托起草、专家审查到公开征求意见,每个环节都力求公开透明。其中,由多领域专家组成的“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专家委员会”将负责标准的专业技术审查工作,确保其科学性、合法性。
此外,办法还引入了灵活的机制,如等同采纳或与其他省份联合制定区域性标准,以促进地区间的标准互认与协同发展。标准公布后,卫生健康部门还将组织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修订或废止,确保标准能够持续适应社会发展和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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