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6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正式发布《全省畜禽屠宰厂生产经营行为告知书》,围绕畜禽屠宰全流程制定14项刚性要求,配套明确对应处罚标准,旨在通过 “清单化管理 + 严查重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 14 项核心要求及违规处罚要点
1、入厂查验登记:需查验检疫证明、畜禽标识,如实记录来源信息,未佩戴耳标、无合规检疫证明等情况一律不得入厂。违规者,生猪屠宰企业首次警告,拒不改正最高罚 5 万元,负责人罚 2 万 - 5 万元;其他畜禽屠宰企业首次罚 2 万 - 5 万元,逾期不改正将停业整顿。
2、检疫申报义务:依法履行检疫申报,严禁屠宰未经检疫或未附检疫证明的畜禽。违规的承运人,将被处运输费用 3 倍 - 5 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倍 - 10 倍罚款。
3、待宰静养管理:建立并执行待宰静养制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处罚标准与入厂查验登记违规处罚一致,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屠宰资质。
4、标准化屠宰操作:按国家和省里规定的规程、技术要求屠宰,严禁卧宰、手工劈半等行为。违规处罚同入厂查验登记相关规定。
5、禁止屠宰违禁畜禽:严禁屠宰病死、死因不明、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畜禽。违规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及产品,并处货值金额 15 倍 - 30 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终身禁止从事相关行业。
6、肉品品质检验:开展同步检验并如实记录结果,未经检验或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生猪屠宰企业违规最高罚货值 30 倍罚款,负责人可能被拘留;其他畜禽屠宰企业最高罚货值 3 倍罚款,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7、畜禽产品出厂记录: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检疫证明号、购货者信息等流向内容。违规处罚与入厂查验登记违规处罚相同。
8、专用运载工具: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工具运输畜禽产品。生猪屠宰企业违规最高罚 5 万元,其他畜禽屠宰企业拒不改正的罚 1 万 - 3 万元。
9、无害化处理:建立专门制度,对病死及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违规处罚参照入厂查验登记相关规定。
10、严禁弃置病害产品:不得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及病害产品,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3 万 - 10 万元罚款。
11、专项检测记录:按要求开展非洲猪瘟、瘦肉精等检测并如实记录。违规者逾期不改正将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12、禁止注水及违禁屠宰:严禁对畜禽或产品注水、注入其他物质,同时禁止屠宰检疫不合格、染疫、注水等五类违禁畜禽。违规情节严重的,生猪屠宰企业负责人可能被拘留,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
13、运载工具清洗消毒:动物及产品运载工具装载前、卸载后需按规定清洗消毒。逾期不改正的,处 1000 元 - 5000 元罚款。
14、配合官方兽医履职:如实提供动物防疫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官方兽医执法。拒不改正的,处 1 万 - 5 万元罚款,可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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