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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 (黑工信食品联规〔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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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10-14 16:17:30  来源: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  浏览次数:1329
核心提示:为加强食盐储备管理,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全省食盐安全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黑工信食品联规〔2025〕14号
发布日期 2025-10-14 生效日期 2025-10-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30-10-13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相关草案: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相关解读:
《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工信盐业联规〔2022〕14号)同时废止。

各市(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现将《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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