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三年。
该办法明确,信用评价管理覆盖全省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收购、储存、运输的单位及个人,依托海南数字“三农”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自动化归集与信息化管理。信用信息涵盖主体基础信息、政府监管信息、行业认可信息、社会监督信息及公共信用信息五大类。
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动态记分制,按得分高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A级,80–89分为B级,70–79分为C级,70分以下为D级。评价结果每月更新一次,主体可通过平台查询结果或提出复核申请。
信用评价结果将直接关联监管措施与服务政策。连续三个月保持A级的主体可优先纳入“白名单”,B级主体实施常规监管,C级主体适当提高抽检比例,D级主体则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可能依法受到失信惩戒。同时,办法也设立了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主体通过积极整改提升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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