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省经合中心,省贸促会:
为规范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省商务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经2023年10月7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可参照制定本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甘肃省商务厅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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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甘商务法规发〔2023〕34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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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07-29 | 生效日期 | 2025-07-29 |
| 有效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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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省经合中心,省贸促会:
为规范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省商务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经2023年10月7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可参照制定本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甘肃省商务厅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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