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一照多址”“零值年报”企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一照多址”“零值年报”企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省局决定组织开展“一照多址”“零值年报”企业专项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6月5日。
二、抽查类别(抽查事项)
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三、抽取检查对象范围、比例(数量)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取对象范围全省登记设立的“一照多址”存续企业和2022、2023年度连续两年“零值年报”(年报中填报的资产状况信息全部为“0”)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存续企业。
(二)抽取比例(数量)1.“一照多址”注册登记的企业:“一照多址”企业抽取500家。2.“零值年报”企业:“零值年报”企业抽取1000家。
(三)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抽取比例本次抽查运用河北市场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数据(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对企业按照风险等级越高抽取比例越大的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省局将通过监管平台按照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不同数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将抽取的两类检查对象名单分两个批次派发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检查任务。
(二)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省局检查对象名单派发后5日内,通过监管平台对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完成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所涉及到的抽查事项内容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
(三)实施现场检查。实施现场检查前,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各组执法人员要做好查前准备,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相关检查内容与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时,要严格按照抽查事项对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一次性检查。
(四)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检查结果。
(五)做好后续处置。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形成闭环。对超期录入、未录入检查结果以及未按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的,省局将适时在全系统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抽查既是首次针对这两类经营主体开展的专项抽查,也是聚焦信用监管条线风险隐患开展的靶向抽查,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定期督导、有序推进,结合近期出台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强化对检查结果认定、处置的分析研讨,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提高工作质效。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检查任务和执法力量,对承担工作量较多、执法力量薄弱的基层分局,可采取由市、县(市、区)级直接检查或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的方式完成,既能解决基层执法人员偏少问题,又可督促指导基层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要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切实压减入企检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三)严格检查纪律。各级要切实压实责任,强化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抽查,防止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突击检查、走过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等情况发生。
(四)提升服务意识。各级要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教、合规经营指导,并及时回应经营主体有关问题及诉求。要贯彻柔性监管要求,依法审慎做好后续问题处置。
(五)做好情况反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管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在完成抽查任务后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抽查结果、后续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于2025年6月25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局信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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