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1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637号,公布了《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并规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做好《规程》宣贯实施工作,经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同意,我中心现印发《<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实施指南》,供各地参照执行。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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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疫控标函〔2023〕6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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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生效日期 | 2023-04-17 |
| 有效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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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指南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1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637号,公布了《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并规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做好《规程》宣贯实施工作,经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同意,我中心现印发《<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实施指南》,供各地参照执行。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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