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省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用四季豆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现将《食用四季豆安全风险警示》印发你们,请立即发布,发挥社会共治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共治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浩璇(联系人及电话:尹浩璇 0871- - 64566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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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云食安办发【202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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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02-07 | 生效日期 | 2021-02-07 | 
| 有效性状态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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