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犬瘟热、犬副流感、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
兽药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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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标准制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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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犬瘟热、犬副流感、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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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农业部公告 第262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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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12-25 | 生效日期 | 2017-12-25 |
| 有效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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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标签标识,规范规程, |
| 备注 | 附件: 1.兽药标准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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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兽药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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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标准制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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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犬瘟热、犬副流感、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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