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属地负责;部门联手、严格执法;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的原则,确保我县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有效利用,使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桥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彻底消除焚烧隐患。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将西柏坡一级路、石闫路、敬业路以及县城周围5公里、西柏坡纪念馆、温泉城周边3公里可视范围内设为我县的重点禁烧区域,重点禁烧区域所涉及到的乡镇要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并实行重点禁烧区域片长、路长责任制。
三、工作步骤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从5月28日起到7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8日-6月8日)。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禁烧工作机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做到早发动、早计划、早安排,早调度,确保各项禁烧措施落到实处。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加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6月9日-7月5日)。各乡镇和分包部门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督导检查,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考核验收阶段(7月6日-7月2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终环保目标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事关我县大气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平山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黄超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仇进忠、环保局局长刘书文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书文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秸杆禁烧的日常工作和督导检查。
(二)严格目标责任制。实行县直部门分包责任制,分包乡镇的县直部门要深入到分包乡镇、村进行督导检查,形成密切联系、督管结合、责任共担的工作监督机制。各乡镇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禁烧工作负总责,主管副职具体抓,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对重点村、重点地块、路段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看管力度,做到死看死守。各乡镇自6月7日起,要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上报收割进度和综合利用情况(上报电话:82911833)。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制定秸秆禁烧工作考核标准,按标准对各乡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作为对乡镇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分包乡镇的县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禁烧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焚烧现象发生多次,产生较大影响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及分包责任人视情给予诫勉谈话、黄牌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免职等处分。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强化宣传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秸秆禁烧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品、制作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和法律法规,使秸秆禁烧的要求和措施达到家喻户晓。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县电视台、《平山通讯》等新闻单位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设立专题栏目,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实现经济强县,绿色平山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1、平山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县直部门包乡镇名单
附件1:
平山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 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仇进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书文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李习民 县纪委常委
刘锡明 县环保局党组成员
梁升云 县工商局副局长
白江辉 县广电局党组成员
郝文谦 县农牧局副局长
杨燕鸣 县公安局副政委
刘德珍 县林业局副局长
姜兆杰 县农机办副主任
附件2:
县直部门包乡镇名单
分包部门 所包乡镇
建设局 平山镇
能源办 回舍镇
国土局 温塘镇
地税局 大吾乡
农牧局 岗南镇
科技局 南甸镇
国税局 两河乡
交通局 三汲乡
农机办 古月镇
林业局 北冶乡
民政局 下槐镇
水务局 西柏坡镇
粮食局 苏家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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