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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征集全国食用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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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11-28 13:24:41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814
核心提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农业农村部负责筹建全国食用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委关于筹建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工作组等4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标委会筹建工作,优化标委会人员结构,确保委员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在前期公开征集委员的基础上,经研究,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意向委员。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8 截止日期 2025-12-1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农业农村部负责筹建全国食用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委关于筹建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工作组等4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标委会筹建工作,优化标委会人员结构,确保委员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在前期公开征集委员的基础上,经研究,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意向委员。

一、标委会情况

标委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食用菌种质资源、菌种选育、生产、加工、产品、流通及装备制造等领域标准化工作。标委会由农业农村部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秘书处由吉林农业大学承担。

二、征集范围

食用菌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化从业人员,包括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

三、委员条件

(一)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具备持续参与食用菌标准化工作精力、年龄未满60周岁的技术人员(在国家或国际本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影响力的除外)。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委员申请人须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推荐单位应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确认所填内容真实可靠,并在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2025年12月12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并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并额外附一张二寸彩色照片,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邮寄至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将登记表的电子文档(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秘书处指定邮箱。

(四)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形成首届标委会组建方案,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智宇

联系电话:18579845678

电子邮箱:zhiyuhanjlau@126.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 韩智宇收,18579845678

邮政编码:130118

附件: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25年11月27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监督 批复 农业 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 食用菌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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