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复检程序稳定运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公平性和执行力,结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我局对《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复检程序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农农〔2021〕11号)进行修订,形成《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复检程序管理规定(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市农业农村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一、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机关大院11号楼404室,邮编:528000,联系电话83325153。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weiyz@fsny.foshan.gov.cn。
附件: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复检程序管理规定(2025年征求意见稿)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