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起草单位(联系人如下)。单位反映的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
联系人:马胤;
电子邮箱:scjgjfgc@163.com sscjgjfgc@163.comscjgjfgc@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
| 发布日期 | 2023-12-11 | 截止日期 | 2023-12-18 |
| 有效性状态 |
|
地区 | 上海 |
| 备注 | |||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起草单位(联系人如下)。单位反映的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
联系人:马胤;
电子邮箱:scjgjfgc@163.com sscjgjfgc@163.comscjgjfgc@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