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10-64463156。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cfgs@163.com。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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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
|---|---|---|---|
| 发布日期 | 暂无 | 截止日期 | 暂无 |
| 有效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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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中国 |
| 备注 |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cazjgg/201307/20130700389622.shtml | ||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10-64463156。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c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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