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21313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889个次;立案341宗、案值137.51万元,其中结案335宗、罚没279.6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宗。
现向社会公布近期查处的十宗“春雷”行动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5起,其中,涉及佛山市某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和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案。
佛山市某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和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案
2024年12月13日,南海区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佛山市某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和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明,当事人2024年12月13日在生产过程中,现场生产各功能区间隔部分敞开,未按照食品生产布局、标准进行生产。部分功能区间与生产车间外直接连通,不符合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另外,当事人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且当事人于2024年4月24日被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以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案由处以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至2024年12月13日该单位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其仍未改正,属拒不改正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近日,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从重处以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