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2012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和《北京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京质监标发[2007]323号),经研究,决定撤销北京市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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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4-26 13:32:59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755
2013-04-26 13:32:59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755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京质监标发〔2013〕107号 | |
|---|---|---|---|
| 发布日期 | 2013-03-28 | 生效日期 | 暂无 | 
| 有效性状态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http://www.bjtsb.gov.cn/infoview.asp?ViewID=403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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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2012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和《北京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京质监标发[2007]323号),经研究,决定撤销北京市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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