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以及新形势下提振消费的战略部署,加快运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手段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根据2025年度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精神,形成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ncprzc@samr.gov.cn,请在邮件标题加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意见”字样。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以及新形势下提振消费的战略部署,加快运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手段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现就有关落实举措公告如下:
一、积极鼓励企业发展“三同”产品
企业可依据国内外相关标准,自主评估其产品是否符合“三同”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可作“三同”符合性声明(特殊食品除外)。企业应确保其“三同”产品信息真实、准确。
二、加大对“三同”企业技术帮扶力度
认证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国内外标准差异分析,主动帮助有意愿的企业识别技术指标、检测方法等核心差异,通过建立对标改进方案等方式助力“三同”企业降本增效。
三、加强对“三同”企业政策扶持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三同”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提高企业对“三同”工作的认知度;动态掌握本辖区“三同”企业及产品数量,积极协调企业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产销对接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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