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转基因玉米MZIR260通过转入源于苏云金芽孢杆菌的eCry1Gb.1Ig-03基因,具有抗草地贪夜蛾的特性。该品系除在美国获批外,也已于2025年3月26日获得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的食品批准,并在巴西获准用于食品、饲料和种植。
转基因甜菜KWS20-1通过转入源于嗜麦芽寡养单胞菌的dmo基因、源于绿色产色链霉菌的pat基因和源于根癌农杆菌的aroA(cp4 epsps)基因,使其同时具备耐受麦草畏、草铵膦和草甘膦这三种广谱除草剂的特性。该品系的全球审批进展较早,加拿大卫生部已于2022年批准其用于食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也于2025年2月批准其用于食品。
转基因棉花MON89151通过转入源于苏云金芽孢杆菌的cry1Da_7和cry1B.3以及日本类芽孢杆菌的vip3Cb1.1基因,使其表达三种抗虫蛋白,从而靶向防治烟芽夜蛾、棉铃虫和草地贪夜蛾等鳞翅目害虫。该产品已在巴西获得批准用于食品、饲料和种植,并于2025年3月获得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的食品批准。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上述公司提交的材料得出结论,认为这些转基因产品的成分、安全性及其他参数与目前市场同类产品无实质性差异,因此其上市不会涉及FDA的上市前审查或批准。然而,这仅是转基因产品在美国商业化的关键一步。根据美国既定的″三部门协同监管″框架,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必须获得三个联邦机构的全面许可:FDA负责评估其作为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美国环境保护署负责评估其新引入特性(如抗虫、抗除草剂)对人类健康与环境的安全性,并设定残留限量;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则负责评估其对农业的植物害虫风险并批准种植。因此,上述公司有责任在销售相关产品前,获得来自美国环境保护署和美国农业部的所有必要许可。同时,产品的上市还需要根据《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标准》进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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