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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夏粮收购市场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5-27 09:36 来源:平顶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平顶山市夏粮收购环节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防止各类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现对各粮食收购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全市各粮食收购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平顶山市夏粮收购环节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防止各类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现对各粮食收购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二、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执行202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要求,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和收购价格等信息,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对于粮食购销领域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三、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强制检定工作台账,所用计量器具及时申请检定,确保计量性能准确可靠。检定证书或合格标识张贴在显著位置。对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未经检定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粮食收购经营者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
 
  五、粮食收购经营者应当加强自律,立即开展夏粮收购环节自查自纠工作,自觉维护市场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夏粮收购检查力度,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并依法公示处罚信息。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粮食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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