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
糕点、
调味品、
粮食加工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餐饮食品、
食用农产品、
肉制品、酒类、
饮料、
蔬菜制品、
饼干、
速冻食品、
炒货食品及坚
果制品、
乳制品、
薯类和
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
豆制品、
水产制品、
蛋制品、
方便食品、
罐头共22类食品 676 批次进行
抽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鄂州、黄冈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