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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共筑满意消费 │ 对保健品欺诈行为说“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3-12 11:37 来源:象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帮助老年人提高对保健类产品的信息辨别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保健品宣传进敬老院活动。一起来活动现场看看吧!
  为帮助老年人提高对保健类产品的信息辨别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保健品宣传进敬老院活动。一起来活动现场看看吧!
 
  瞧!我们的执法人员正在向养老院的老年人发放保健品宣传手册
 
  “阿姨,购买保健食品的时候一定要区分它们和普通食品、药品间的区别,保健食品主要用于调节身体,可不能用来治病。”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仅口服使用,可以声称具有调节机体功能、提高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等效果,但不能宣称可以像药品一样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按照规定的量食用保健食品,不会给人体带来任何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危害。
 
  为了让老年人更容易理解宣讲的内容、更好地分辨保健品的广告,工作人员操着一口方言,以现场讲解、案例剖析等方式,向老人们普及相关知识,提醒老人们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
 
  而针对老年人们容易陷入的“免费体检”“专家讲座”“低价旅游”等消费陷阱,工作人员结合真实案例剖析不法商家的诈骗套路,提醒老人们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有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免费体验、送鸡蛋的幌子拉你们去听讲座,讲座上就开始推销保健品,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保健食品的包装或标签上有一个天蓝色的“帽子”型标志,俗称“小蓝帽”或“蓝帽子”,这是我国保健食品特有的标志。选购保健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证。保健品的价格有合理的区间范围,不要轻信商家所谓“越贵越好”的宣传。如遇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或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
日期: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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