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4年10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坚持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
工作目标是:到2027年,美丽贵州建设成效显著。优良生态环境优势持续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两山”双向转化通道持续拓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市县实践样板。到2035年,美丽贵州目标基本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建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景象随处可见。展望本世纪中叶,美丽贵州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呈现。
战略定位是:通过美丽贵州建设,从6个方面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
——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上出新绩。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让贵州山水“颜值”更高、“气质”更佳。
——在污染防治攻坚上出新绩。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立足当前我省污染防治的突出问题,开展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工业固废综合治理、重点河湖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四大攻坚突破”,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在绿色低碳转型上出新绩。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发展绿色转型,将绿色化、低碳化贯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不断提高“含绿量”、降低“含碳量”。
——在拓宽“两山”转化路径上出新绩。持续拓宽“两山” 转化路径,不断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路径,让生态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
——在创新绿色制度上出新绩。真正发挥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试验田”作用,积极探索具有首创意义的制度,努力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在弘扬生态文化上出新绩。积极传承生态文化,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创新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贯通优秀生态文化与现代生态理念,以文化力量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国土空间布局优化行动
1.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分区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联动机制。构建“一环两区、四山八水、一群三带、双向开发”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到2027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的国土空间格局。
2.构建绿色农业空间。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构建由黔中都市农业环、黔北—黔西南粮食主产农业区和黔东北—黔东南生态特色农业区为主体的“一环两区”农业空间格局,夯实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空间,加快林特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到2027年,全省耕地保护任务不低于502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12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210万亩;到2035年,全省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3.保护美丽生态空间。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河流、湖泊、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空间,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乌蒙山、武陵山及乌江、赤水河等“四山八水”生态保护与治理,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到2027年,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成投用;到2035年,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全面建立,监管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4.打造宜居城镇空间。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积极培育黔中城市群,大力实施“强省会”行动,推进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依托交汇于贵阳市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沪昆通道和粤港澳—成渝主轴三条国家交通主骨架,引导基础设施、资源要素和重大生产力沿通道集聚,加快构建“一群三带”城镇空间格局。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与周边省份联动发展,促进“双向开发”。
5.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理规定协调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及空间关系。统筹协调水利、交通、能源、环境、通信等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引导项目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区域,降低工程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分割和环境影响。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做好项目用地节地评价。到2027年,形成基础设施用地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到2035年,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6.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推进重点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格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工业粉尘污染管控,开展燃煤散烧、秸秆焚烧等低空散烧污染防治。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有色、玻璃等行业深度治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攻坚突破,健全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分品种、分区域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加强柴油车排放监管、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健全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响应机制,将气象预报预测变化情况纳入管控措施启动条件。加快解决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噪音等群众身边污染问题。到2027年,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保持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扣除沙尘暴和省外污染物输入影响);到2035年,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保持在20微克/立方米以下,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
7.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优化调整省级水功能区。实施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攻坚突破,加快推进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机制。提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实施重点河湖污染治理攻坚突破,全面推进八大水系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探索建立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推进江河湖库清漂行动。强化乌江、清水江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