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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云农办通〔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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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29 11:23:12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275
核心提示:《云南省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云农办通〔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01-28 生效日期 2023-01-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云南省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

云南省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根据《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推进云茶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实现富民增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茶统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牵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引领农业现代化”要求,坚持以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为方向,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集中力量打造“普洱茶”“滇红茶”公用品牌,构建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和茶生态协调发展的现代云茶产业体系,推进云茶全产业链升级,努力实现云南由“茶业大省”向“茶业强省”转变。

(二)发展原则

——坚持绿色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色发展贯穿产业发展全过程。加快构建云茶绿色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增强绿色供给能力,推进云茶产业生产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坚持市场主导。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拓展市场,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引导,以优质资源和良好环境激发产业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品牌赋能。突出“普洱茶”“滇红茶”品牌,持续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构建云茶品牌体系,发挥品牌集群效能,实现品牌带动增值,不断提升云茶产业综合效益。

——坚持创新驱动。以技术体系、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创新为驱动,推动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强化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集成和推广应用,推进数字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产业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实现业态创新发展。

——坚持文化铸魂。挖掘云南民族茶文化内涵,讲好云茶故事,持续拓展茶园和茶山休闲体验、生态涵养、文化传承等功能,加大茶文化宣传推广,推进业态融合发展,引领产业文化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布局

以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临沧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为重点优势区域,打造勐海县、思茅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等30个县域经济茶叶强县;以普洱茶、滇红茶为主,持续发展滇绿茶,兼顾其他小宗茶品类,优化布局,实现集约化、高效化、集群化发展。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茶叶种植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740万亩、50万吨左右,保持有机认证茶园面积、有机认证茶产品数量全国第1位,力争全产业链产值实现翻番目标。

二、重点工程任务

(一)古茶树资源保护利用工程

1.健全古茶树管理体系。贯彻落实《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规范古茶树的管理和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划定古茶树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建立古茶树资源档案,实行挂牌保护。建设古茶树种质资源圃,做好优质古茶树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古茶树(园)信息数字化建设。加强对古茶树保护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升古茶树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建成古茶树种质资源圃4个,建成云南古茶树大数据管理平台,形成健全的古茶树资源管理保护体系。(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二)绿色有机化深化工程

2.提升绿色有机供给能力。完善茶园基础设施,支持改良低效茶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全面推行茶园绿色化生产。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的智慧茶园建设模式。积极开展茶园碳中和研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低碳生态茶园样板。(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3.落实绿色有机奖补政策。积极引进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有机认证机构,提供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大力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对获得国内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且在销售产品上标注“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对其认证茶园及认证茶产品进行一次性奖补。到2025年,全省绿色有机茶园面积增长150万亩,有机茶园面积保持全国第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4.加强绿色有机市场监管。督促认证机构按程序规范认证,对认证产品实施有效跟踪检查。严查获证组织违规使用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及时将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的违法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三)茶叶加工提质工程

5.规范茶叶初制所建设。优化茶叶初制所布局,逐步解决“家家点火、户户冒烟”情况,持续推进茶叶初制所规范达标,重点解决设施不配套、生产效率低的突出情况。对符合条件并注册登记的规范化茶叶初制所,经检查评估后,由州(市)、县(市、区)按年度公布名单。到2025年,全省规范化茶叶初制所新增2000户。(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6.做优做强经营主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通过内引外联、资源整合、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企业整合重组,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持续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按照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茶企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和“金种子”企业,鼓励企业上市。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产业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强化茶叶经营主体与茶农建立紧密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功能互补、利益共享、运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