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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22〕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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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0-13 09:20:16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72
核心提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需潜力,扩能外贸动力,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我市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办发〔2022〕109号
发布日期 2022-10-12 生效日期 2022-10-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意见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精神,统筹推进全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需潜力,扩能外贸动力,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我市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我市内外贸融合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培育3个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先行区、10个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基地、100家内外贸一体化“排头兵”企业。到2025年,我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培育5个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先行区、20个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基地、200家以上内外贸一体化“排头兵”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渝货精品”创标行动。

1.推进自主品牌“走出去”发展。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推动“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打造世界精品级“重庆手信”“重庆礼物”。加快建设现代汽车、摩托车产业体系,打造全球重要的汽车、摩托车研发、制造、应用基地,培育打造汽车、摩托车中高端品牌。〔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及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标准认证国际接轨。对标国际标准,发展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支持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重庆,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持续做好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及证后监管,提升内外贸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扩大“渝新欧”商标影响力。(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指导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建设“‘三同’服务在线”平台,强化与“三同”促进联盟等社会组织合作。组织开展“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活动,鼓励大型连锁商店和超市设立“三同”产品专销区。支持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渝城名企”提质行动。

1.培育国际化龙头企业。开展“排头兵”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一体化协同的试点示范企业。实施“大集团”战略,培育一批以工业为龙头、工贸结合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对标国际先进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培育一批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企业。(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及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多元化中小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双向创建国内外品牌,培育一批内外贸市场兼容、市场竞争力较强、成长空间较大的“独角兽”中小企业。在进出口许可审批以及配额分配等方面,适当兼顾更多中小企业。(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及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数字化创新企业。引进培育一批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内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及贸易链条数据化改造。支持反向定制(C2M)、智能工厂等创新发展,建设一批重点产地直播基地。建设智能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区、寄送服务中心和国际转口配送基地。(市经济信息委、市招商投资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及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渝创平台”聚能行动。

1.打造融合发展开放平台。推进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在内外贸法规规章、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形成创新成果。突出两江新区的引领作用,发挥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等7个国家级开发区的带动作用,拓能两路果园港、西永等6个综合保税区的先行作用,扩大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范围,持续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服务效率和货物状态转换效率。(市商务委、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及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商品汇聚载体平台。培育一批运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国内商品交易市场,打造区域或国际商品集散中心。以中央商务区、寸滩国际新城为核心,以推进解放碑—朝天门、观音桥、杨家坪等商圈建设为抓手,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商业商务载体。发展“首店经济”,建设离境退税示范街,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设免税店,加快集聚国内外优势商贸资源。积极开展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创新试点,争取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支持区县布局进口商品分销专卖店。(市商务委、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产销互促联通平台。发挥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一带一路”陆海联动发展论坛等重点展会作用,推动外贸进出口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持续扩大以“爱尚重庆·渝悦消费”为主题的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影响力,打造“重庆消费”响亮名片。(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渝贸通道”互联行动。

1.建设内外联通物流网络。强化重庆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功能,加快建设港口型、陆港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布局陆海新通道重庆无水港。推进口岸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