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全面建设美丽江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为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制度保障。
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覆盖多种生态环境要素的分类补偿制度日益健全,纵向补偿和横向补偿相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不断完善,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加快构建,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到2035年,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定型,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关系全面形成。
二、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
(一)完善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针对五河源头、东江源头、重要水源地及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根据保护成本、受益范围等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分担方式。加强蓄滞洪区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涉及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二)健全森林效益补偿制度。建立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生态区域的重要程度、林分质量好坏等标准,完善差异化补偿政策。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行天然林与生态公益林并轨管理。(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三)推进湿地保护补偿。综合考虑湿地价值、覆盖面、保护成本等因素,完善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实现全省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强化鄱阳湖湿地监测预警,改善候鸟栖息地生态环境。探索制定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办法。(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四)加强渔业资源保护补偿。推动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退捕工作,完善禁捕水域长效管护机制。开展涉渔工程生态补偿,落实对鄱阳湖水生生物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及重要渔业水域保护补偿责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五)加大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各类农业经营者采取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措施,调动农户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性。(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六)积极探索统筹保护模式。系统谋划生态空间中并存的多元生态环境要素,因地制宜、一体推进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提高生态保护整体效益。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支持地方探索生活垃圾跨区处理补偿。探索开展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范畴的研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三、实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
(七)加大纵向补偿力度。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开展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减少排放等带来的财政减收增支的财力补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省级预算内投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予以倾斜。推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生态管护,有力支持各类自然保护地按规定得到保护。(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八)突出纵向补偿重点。将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全部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并根据生态类型实施差异化补偿。对五河源头、东江源头、鄱阳湖核心区域、国家级禁止开发区等生态功能重要性突出地区,在省对县级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中,通过提高转移支付系数、加计生态环保支出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区域)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九)完善纵向补偿办法。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长江经济带补助的重要分配因素,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资金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资金使用绩效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挂钩机制,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发展高耗能、高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产业的,减少补偿资金规模。完善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引导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的生态功能重要地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外转移。(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
(十)健全横向补偿机制。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突出水质水量等指标,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建立长江流域江西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推进江西湖南渌水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长江干流江西与安徽、湖北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采取差异化补偿方式,继续推动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鼓励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下游之间,采取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实现良性互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四、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
(十一)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森林、河湖、湿地、农田、草地等生态要素基础信息调查,尽早完成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建立完善土地、矿产、水、森林、草地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对履行保护义务的权利主体给予合理补偿。(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十二)推动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在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下,贯彻落实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打造全国性生态产品与资源环境权益综合交易平台。鼓励区域间、流域间、取用水户间通过水权交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