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委《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目标,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建立党政同责、企业主责、部门监管、行业主管、社会共治五位一体治理体系,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
1.大力推进“4812”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将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相关突出问题。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落实情况加强调度和监督检查。(省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十二大攻坚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粮食和储备局、长沙海关分别牵头)
2.推动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制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明确食品摊贩管理责任部门。(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食安办)加强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能力建设和履职情况的指导抽查。(各级食安办)全面建立和落实省市县乡四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
3.修订发布《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省示范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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