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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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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9 10:04:5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浏览次数:1173
核心提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宁夏回族自治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7-02 生效日期 2018-07-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3-08-16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 (宁安办〔2023〕8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有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