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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6〕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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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9-27 10:34:25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4041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打通与中南半岛的物流大通道,加快推进云南跨境物流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单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云政发〔2016〕77号
发布日期 2016-08-27 生效日期 2016-08-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意见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yn.gov.cn/yn_zwlanmu/qy/wj/yzf/201609/t20160926_27015.html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打通与中南半岛的物流大通道,加快推进云南跨境物流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跨境物流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以我省“五网”建设和与境外互联互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设为依托,积极与周边国家商谈开通昆明—河内—海防、昆明—万象—曼谷、昆明—曼德勒—仰光等多式联运国际物流大通道。推动中越双方、中缅双方将海防港、皎漂港作为云南陆海国际联运重要物流节点,支持企业与外方合作投资提升港口吞吐能力,配套建设大型货运仓储物流功能园区。加快建设跨境公铁、铁水、铁海等多式联运体系,重点在红河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发展3个公铁联运示范作业区。
 
  二、加快构建跨境物流园区体系。推进在河口、磨憨、瑞丽等重点口岸建设省级国际物流园区、跨境物流监管中心、国际邮件互换局及国际陆运快件监管中心,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建设国际航空快件监管中心。支持河口、磨憨、瑞丽保税物流功能园区建设,大力发展保税物流。鼓励企业投资建设跨境物流公共仓储设施。
 
  三、加速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口岸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河口、磨憨、瑞丽等铁路口岸、跨境经济合作区二线查验场所、毗邻国家口岸互联互通关键节点项目、电子口岸和中外双边通关合作等项目建设。加快电子口岸大通关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在河口、磨憨、瑞丽、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口岸开展通关综合改革试点,实现电子口岸“一门式”通关、口岸现场“一站式”作业、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高查验效率,把现场执法减到最低限度。加快推进河口北、昆明(王家营西、桃花村站)铁路口岸申建;规划并与中老、中缅铁路建设同步完成磨憨、瑞丽铁路口岸建设。分类建设特定商品进口指定口岸。扩大口岸免税商场规模,积极试行跨境旅游离境退税政策。
 
  四、提升跨境物流运输能力,推动跨境运输市场双向开放。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下的跨境客货运输便利体系。推动实现中方车辆通过河口、磨憨、瑞丽等口岸进入越南、老挝、缅甸、泰国等腹地。主动开放跨境物流运输市场,推动商签《中国老挝泰国关于在中国磨憨—老挝磨丁 老挝会晒—泰国清孔初步实施〈澜沧江&md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