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管理的核心在于对进境农产品实施精准的源头管控。海关总署将依据国际植物检疫标准与惯例,动态制定并公布《需境外官方推荐注册登记的进境农产品目录》。进口商在从事相关贸易时,首要责任是确保所进口的目录内农产品,必须源自于已获中国海关注册且注册状态正常的境外生产企业。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