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oodnews 于 2017-1-9 15:04 编辑
假酒
2016年监管部门一直在重拳打击假酒,媒体也在不断曝光批驳,可是,假酒依然猖獗。现在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了新趋势:通过回收酒瓶、销售劣质原料酒、加工生产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等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有的不法分子甚至“以销定产”,生产后在短时间内全部销售,手法更加隐蔽,打击难度增大。在查处的各类酒类造假案件中,最突出的特点是,从外包装已轻易断定不出酒的真假,而酒的口感也越来越逼真,许多时候要进行理化实验才能断定酒的真伪。
2015年底,不少消费者反映,在唯品会周年庆活动期间所购茅台酒为假酒,也引来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高度关注。1月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中国消费者协会致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的劝谕函》称,唯品会2015年12月31日公布的解决方案存在三大问题:首先是有关所售假茅台酒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应经全面客观公正检测,并公示结果;其次,应该公布涉事供应商的真实信息;最后是应公布“同一专场内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商品”中涉及的具体商品。1月9日,唯品会再度公开道歉,称暂不便对外公布涉事供应商相关信息是应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的要求,但承认存在“假货”问题,同时称鉴于此次事件的不良影响已暂停所有白酒类商品的销售,并再次全面复核公司商品的采购供应链及供应商资质,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月,河北邢台警方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告破,该案涉及河北、山东、河南、四川等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获假冒白酒制品共计45万瓶,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
5月,厦门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茅台酒的案件,抓获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查获假劣茅台酒10730瓶及70桶散酒,共计近10吨,涉案金额近亿元。该团伙以厦门为核心基地,大肆进行劣质假茅台的生产与销售,产业链规模庞大,销售面涉及全国近20个省市自治区,影响恶劣。
6月,芜湖工商局开展专案行动,查获假冒“青花瓷”白酒共计12270瓶,案值约300万元。
8月,大连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团伙销售假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查扣假冒茅台酒4000余瓶,假冒五粮液酒1000余瓶,作案用POS刷卡机8台,涉案总价值达520余万元。
8月,上海松江警方破获一起销售假冒知名注册商标红酒案,查扣假冒的贝罗斯特、皇家骑士威士忌、凯德斯特、拉菲等多种名贵红酒3万余瓶,约5700余箱,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
11月21 日,大冶警方通报,该市成功打掉14处
假酒窝点,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
11月22日,广东江门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江门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假冒洋酒案,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15人,清查涉嫌销售假洋酒酒吧1间,捣毁制假、存储假洋酒窝点共4个,查扣马爹利、人头马、芝华士等假洋酒1000多瓶,以及制假工具一大批。
12月14日,深圳南山警方公布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茅台酒案,抓获嫌疑人4人,扣押假茅台846瓶,原料酒和包装工具、材料一批,涉案金额800余万元人民币,警方赶赴贵州捣毁生产窝点。这些假酒成本价只需80元每瓶,几经转手卖到1000元每瓶,还被分销往广东、江苏、浙江、黑龙江、海南、天津、上海等省市。
12月,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经侦民警联合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捣毁一处隐匿在郊区民房内,制、售假“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窝点,现场查获已经封箱的“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M3”“梦之蓝M6”白酒四百余箱,正在灌装的白酒六百余瓶,用于制作假酒的外包装、商标、酒瓶、防伪标识等一万余件,案值200余万元。
12 月,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破获一个庞大的制售假酒犯罪网络,涉案价值高达1000 余万元,犯罪团伙长期从外省购买茅台、五粮液、洋河等品牌酒箱、酒盒,然后加价转卖给他人,用来加工生产假冒品牌酒销售牟利。
制售假酒者的目的只有一个——攫取暴利。只要消费者具有打假维权意识,相关执法部门减少法律监管真空,完善监管措施,在原料采购、包装回收、商标印刷等方面各司其职,共同强化对假冒名酒违法行为的打击,就能找到根治制售假酒的“解毒”良方。
肉松面包
2016年11月7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有市民爆料称,市面上销售的绝大多数肉松类产品配料为“猪肉味豆粉松”,这种豆粉松“原料跟猪肉无关,是豌豆粉加猪肉香精混合而成”。据了解,加入了少许肉粉的豆粉松“假扮”肉松做内馅儿,几乎已是烘焙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厂商为了降低成本,使用的并非真正的肉松。
目前肉松行业大多执行SB/T 10281-2007《肉松》行业标准。按照SB/T 10281-2007《肉松》第4点规定,肉松产品分为以下3类:肉松:用畜、禽瘦肉为原料,经煮制、撇油、调味、收汤、炒松、搓松制成的肌肉纤维蓬松成絮状的肉制品。油酥肉松:用畜、禽瘦肉为主要原料,经煮制、撇油、绞碎、调味、收汤、炒松再加入食用油脂炒制成颗粒状或短纤维状的肉制品。肉粉松:用畜、禽瘦肉为主要原料,经煮制、撇油、绞碎、调味、收汤、炒松再加入食用油脂和适量面粉炒制成的颗粒状的肉制品。
针对SB/T 10281-2007《肉松》行业标准。肉松产品分类中,都已经明确了必须以“畜、禽瘦肉”为主要原料,其中肉松、油酥肉松和肉粉松都明确说“主要原料”是畜、禽瘦肉。所以符合此标准的肉松产品,其“畜、禽瘦肉”必须是排列在配料表首位的,否则就是不符合此标准的不合格产品。对于“畜、禽瘦肉”添加量较少的,不能占据“主要原料”位置的“肉松”产品,就涉嫌虚假,误导消费者。至少也不能再执行此SB/T 10281肉松标准,其名称至少应该改为“人造肉松”、 “仿造肉松”或“模拟肉松”,让消费者通过“人造”、“仿造”或“模拟”等词语,可以识别出相应的产品不是“畜、禽瘦肉”制作的“肉松”。
另外,目前多数肉松类制品如“肉松面包”的“执行标准”为《GB/T 20981-2007 面包》。对比标准细则发现,加入肉制品的面包应属于“其他面包”一类,标准中仅要求“符合产品应有的滋味与口感,无异味”,而有关食品馅料的《GB/T 21270-2007 食品馅料》标准中,也未对“肉松”馅料做出更为细致的要求。
不同企业生产的肉松,产品标准号都不同。目前肉松原料的生产企业虽然遵循一定的行业标准,但就肉松类制品来看,目前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也正因为对肉松类制品缺乏统一标准,因此出现一些商家打着“肉松面包”的招牌卖着“豌豆粉”产品的乱象,且目前这一类违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和遏制。商家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实际已经涉嫌欺诈消费者,消费者维权难度却很大。首先肉松类没有明确的食品标准,所以用豌豆粉混合而成的“肉松”消费者没有参照依据。其次,对于普遍存在的用豌豆粉做的“肉松面包”也没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居民膳食指南
为使其更加切合当前我国居民营养状况和健康需要,2014年起,国家卫计委委托中国营养学会再次启动指南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中指出的我国居民面临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双重挑战的情况,结合中华民族饮食习惯以及不同地区食物可及性等多方面因素,参考其他国家膳食指南制定的科学依据和研究成果,对部分食物日摄入量进行调整,提出符合我国居民营养健康状况和基本需求的膳食指导建议。
5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发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指南由一般人群膳食指南、特定人群膳食指南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实践三个部分组成。针对2岁以上的所有健康人群提出6条核心推荐,分别为:食物多样,谷类为主;吃动平衡,健康体重;多吃蔬果、奶类、大豆;适量吃鱼、禽、蛋、瘦肉;少盐少油,控糖限酒;杜绝浪费,兴新食尚。针对孕妇、乳母、2岁以下婴幼儿、2-6岁学龄前儿童、7-17岁儿童少年、老年和素食人群等特定人群的生理特点及营养需要,在一般人群膳食指南的基础上对其膳食选择提出特殊指导。同时推出修订版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中国居民平衡膳食餐盘和儿童平衡膳食算盘等三个可视化图形,指导大众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具体实践。
相较于上一版,新版指南的变化是“四降一升”。“一升”就是水。新版指南调高了中国居民日均饮水量推荐值,从过去每天1200毫升(约6杯)调高至每天1500-1700毫升(约7-8杯水)。“四降”包括水果、动物性食品、大豆和盐,对前三者的摄入推荐量略微下调。另外,上一版指南曾建议,为防止膳食胆固醇过多引起的不良影响,建议每日摄入的膳食胆固醇不宜超过300毫克。如果是高血脂者,则应严格限制,每日摄入量应不超200毫克。新版指南则未设定膳食胆固醇的上限标准。
新版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也参考WHO的建议,首次提及控制糖分摄入,该指南强烈推荐将儿童和成年人的糖摄入量都控制在总能量摄入的10%以下,建议控制添加糖的摄入量,每天摄入不超过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添加糖是指食品加工和制作过程中加入的单糖、双糖或糖醇等,比如白砂糖、红糖、蜂蜜等,主要来源是糕点、含糖的菜肴和饮料等。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符合我国国情,为全体营养和健康教育工作者、健康传播者提供了较好的科学证据和指导。为方便百姓应用,这次还特别推出了《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科普版,是以更加贴近百姓生活的方式回答百姓关切,提出科学建议,使用者可以系统通读,也可以带着问题在其中寻找答案,学习理解并加以实践,最终做出有益健康的选择和行为改变。
过期烘焙用乳品原料
10月24日,上海食药监局通报成功破获一起违法销售过期烘焙用乳制品的重大案件。据调查,为躲避监管,276吨过期新西兰“恒天然”进口烘焙用乳制品被以“饲料”名义多轮倒手,分装后通过批发和网店等方式销售到全国多地,客户不乏一些连锁蛋糕店。此次涉及的276吨过期烘焙用乳品原料已有109.2吨涉案产品遭查扣,但仍有166.8吨过期产品下落不明。这是继今年3月通报假冒雅培、贝因美奶粉事件后,上海食药监局通告的又一起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据通报称,此次涉案公司分别是:上海嘉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通华源饲料公司、上海姜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榕顺食品有限公司。因新希望乳业公司总裁席刚以及草根知本有限公司是上海嘉外股东,案件一经披露,新希望旗下投资平台草根知本、新希望乳业以及涉及的乳业品牌恒天然被推上风口浪尖。
随后,上海嘉外、草根知本集团均发表声明,表示此次事件均属上海嘉外前负责人刘某个人行为。新希望集团相关人士也表示,席刚投资上海嘉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恒天然发言人PhilJohnstone及新西兰议长卡特(David Carter)也对此事表态,Phil Johnstone回应称,公司支持中国当局采取的行动,并相信这只是一次性案例。而David Carte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此事上恒天然或其他新西兰企业有不当行为。
此次事件虽然各方均发表声明意图撇清关系,但有观点认为草根知本及席刚作为控股股东难逃用人失察之责。而恒天然虽然在此次案件中没有直接问题,但其对进口到中国后的产品流向无法控制,需要恒天然反思和调整。
此案背后透露出的问题,如临期过期乳品如何监管、重新加工保质期如何计算等值得人们深思。有专家表示,目前对乳品“过期”的界定模棱两可,比如在快到过期时添加到其他产品,保质期如何计算属于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