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因某种原因,公司需要对现有的标签重新修改,在审核的过程中,发现名称的引导词的问题,有点困扰、纠结。首先是引导词之前写的是产品名称,我想改为食品名称,因为GB 7718中就是食品名称,但是标准中未对名称引导词做出强调要求,网上查了很多例子,大部分引导词用的是“产品名称”,少数的用的是“食品名称”,个别的叫“品名”或“名称”,还有一些什么都没有,就是在产品的封面上有个名字,反正是五花八门的。我想询问的是,如果想加上名称引导词,最标准的怎么写?希望大家一块讨论一下,同时给我一个很好的建议,最好有依据的建议。当然,我也知道,怎么写都是合规的,因为法无规定即合理,这样的回复暂时不用回复。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