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二、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流程取消原备案前公示、审查、加盖备案章、水印、备案号等环
节,改为食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2024年 6月 1日起,食品生产企业直接登录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qybz.org.cn)进行备案。企业在平台主动上传、公开其执行的企业标准,进行食品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并完成自我公开承诺,即完成备案。公开承诺内容应包含:备案标准的合法性、食品安全指标是否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等。 但是征求意见稿一般是没有效力的,还是要等官方文件出来。